事项名称 | 清运建筑垃圾、工程渣土或者单位自行清运生活垃圾、房屋装修垃圾审批 | 受理范围 | 个人;法人 |
办理机构 | 安义县城市管理委员会 | 办理时限![]() |
法定期限:20
承诺期限:5 |
收费标准![]() |
收费 | 到办事窗口最少次数 | 2 |
办理窗口和地址![]() |
城管局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龙津镇前进东路455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城管局窗口17号窗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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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电话 |
0791-834120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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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投诉电话 |
0791-8342296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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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在线办理时间 | 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: 上午9:00-12:00 下午:14:00-17:30 周六: 上午9:30-11:30 下午:14:00-17:00 |
1.符合市容管理规定 2.城市化管理地区的垃圾渣土的收集、清运和处理
材料名称 | 是否必须 | 原件份数 | 复印件份数 | 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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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清运建筑垃圾、工程渣土或者单位自行清运生活垃圾、房屋装修垃圾审批表》 | 是 | 1 | 0 | |
《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》 | 是 | 0 | 1 | |
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 | 是 | 0 | 1 | |
《建筑垃圾、工程渣土、工程量概算》 | 是 | 0 | 1 |
处理费5元每吨、房屋装修费1.6元平方米、部分装修0.8元平方米,渣土排放费3元每平方米
1.法律名称:《南昌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; 条款名称:第二十五条; 条款内容:第二十五条 清运建筑垃圾、工程渣土或者单位自行清运生活垃圾、房屋装修垃圾,必须向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,并按照规定的时间、线路清运,倾倒到指定的地点。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报之日起3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。逾期不作出决定的,视为同意。 生活垃圾、建筑垃圾、工程渣土和其他散装物料应当密闭、覆盖运输,不得沿途泄漏、遗撒。">